《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征求意(10)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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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安全社区 地方标准 征集意见稿
DB51/T××××—2014
4 安全设区建设
4.1 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要求
社区应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倡导“安全健
康和谐”的理念,遵循“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建设。
社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按照项
目引领的工作思路,通过策划实施促进项目,持续解决社区安全方面的薄弱环节。
4.1.1 组织保障:落实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
4.1.2 措施保障: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规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工作制度,
保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4.1.3 人员保障: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保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4.1.4 经费保障: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社区建设顺利开展。
4.2 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4.2.1 安全社区建设机构与职责
4.2.1.1 安全社区建设机构
安全社区的建设机构包括安全社区的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
4.2.1.1.1 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
整合社区内、外各方面资源,成立跨部门合作的建设领导机构,成员组成涵盖辖区内主要相关部门、
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社区建设和绩效评审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
运行。
4.2.1.1.2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专
业技术人员、社会组织代表、志愿者及社区居民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促进项目。
4.2.1.2 安全社区建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4.2.1.2.1 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a) 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工作;
b) 组织制定体现社区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
c) 组织落实各类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d) 整合社区内、外各类资源,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并确保能够顺利开展事故与伤害预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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