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范例五篇(6)

发布时间:2021-06-07

工作报告

市属社会组织、养老机构进行检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派选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见证。

二、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经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二)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三)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检查结果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是市本级公墓、市属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法定责任主体。

(二)组织业务培训。实施“双随机”抽查前,将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抽查方式、抽查流程、抽查内容,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三)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在迎检单位吃饭、收受礼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市民政局1月20日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市本级“双随机”抽查计划。各县(市、区)民政局参照市局制定计划、抓好落实。

【篇四】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双随机办﹝2020﹞1号《关于编制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抽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我局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将利用“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按照随机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选派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定于2020年7月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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