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学科教学要求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学科教学要求
(必修模块) 试 行
《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学科教学要求(必修模块)》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物理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为依据,针对我省普通高中物理教学实际,对《课程标准》各模块主题的“内容标准”提出较明确、具体的学习要求以及相应的教学建议。
编写的内容顺序与《课程标准》一致,按照模块的顺序展开。每个模块分别包含“内容标准”、“学习要求”、“教学建议”等内容。“内容标准”与《课程标准》内容要求相对应;“学习要求”是对“内容标准”按照三维目标的要求逐条进一步细化,对学习目标提出明确的要求;“教学建议”是对教学策略、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活动以及教师在教学中应如何落实相关的知识点、怎样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等提出相应的建议,力求具体可操作。教师在使用时,可参考和选择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条件和师生情况加以调整和创新。
根据《课程标准》,在“学习要求” 与“教学建议”中使用了一些行为动词,目的是对知识性、技能性、体验性的学习目标进行层次划分,具体表述如下:
1.知识性学习目标水平
(1)了解、知道、描述、说出、举例说明、列举、表述、识别、比较、简述、对比、认识 (2)理解、阐述、解释、估计、计算、说明、判断、分析、区别 (3)应用、评估、使用、验证、运用、掌握 2.技能性学习目标水平
测量、测定、操作、会、能、制作、设计 3.体验性学习目标水平
(1)观察、收集、调查、交流、讨论、阅读、尝试、实验、学习、探究、预测、考虑、经历、体验、参加、参观、查阅
(2)体会、关注、注意、关心、乐于、敢于、用于、发展、保持 (3)形成、养成、具有、领略、体会、思考
物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