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21)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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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电话:87959856 市疾控中心电话:80828911
4、院外急救由院外急救小组随时待命,急救药品器材由门诊部主任和护士长负责配备齐全。
5、接诊医生抢救病人,患者无力支付医药费时,按卫生部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先抢救病人并电话联系总值班、医疗二线班到现场查看,由医院先预付救治药品,请总值班或二线班在处方上签名,注明原因,药房及时发药,到正常上班时药房凭处方请业务院长审批、签字,补充所缺的药品。
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扬卫应急[2009]10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臵工作,确保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臵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臵指导意见》,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全国救灾防病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臵预案》及《扬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扬州市救灾防病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安全管理、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臵工作。
灾害事故按成因主要有火灾、地震、治安、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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