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1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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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随时和院长保持联系。同时由总值班向卫生局主管部门汇报,如发生群体的食物中毒,立即报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号码如下:
束余声: 13905275341 陆康生:18952728998 张 燕: 18012138856 赵 耘: 18012138611 总值班:87837911
市卫生局电话:87959856 市疾控中心电话:80828911
4、院外急救由院外急救小组随时待命,急救药品器材由门诊部主任和护士长负责配备齐全。
5、接诊医生抢救病人,患者无力支付医药费时,按卫生部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先抢救病人并电话联系总值班、医疗二线班到现场查看,由医院先预付救治药品,请总值班或二线班在处方上签名,注明原因,药房及时发药,到正常上班时药房凭处方请业务院长审批、签字,补充所缺的药品。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扬卫应急[2009]9号文件关于印发《扬州市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快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我市卫生部门应对地震灾害的反应速度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和减少灾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护灾区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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