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设备物资管理办法(3)

发布时间:2021-06-07

意翻看走动,对于不听劝告者,视情况给予50-200元的处罚。

4、对于急需领料又来不及开领料单据时,领料单位负责人要口头声明,并保证在次日补全票据,否则将给予处罚100元/次;遇星期天和节假日需领取备件、材料时,由领取人通过调度员打借条领取,上班后,按各自的开票职责范围补票,专职点检员要落实资财的维修地点和用途,并做记录。

5、公司库存放物资,由厂计划员开票,并联系好领料的相关事宜,使用车间派专人和车辆持票到公司库领取。

6、对于加工件,由厂计划员办理各种手续,并联系好领取的相关事宜,使用车间派专人和车辆持手续到加工单位领取。

7、对于在厂机旁库领取的备件和材料(维修用)通由机电车间领取。

五、物资交旧领新管理:

1、交旧领新内容:

A、所有设备,所有工具。

B、含有色金属或贵重金属的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

C、电气类:各种铜芯线缆、铝芯线缆、裸铝线、漆包线、接触器、开关、制动器、铜线耳、铝线耳等。

D、通讯类:各种电话机、对讲机、通信电缆等。

E、仪器仪表类:各种测温头,各种热电偶,传感器。

F、计算机类:硒鼓、色带、模块、鼠标、键盘、电源、主板、显示器、主机。

2、交旧比例(不含一次性消耗备件、材料)

A、所有设备,电器柜,有色件等100%.

B、测量器具、工器具等100%(按以上比例无法收回的,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在领料单上备注),设备管理科每月汇总作为考核依据。

C、电线电缆70%(按以上比例无法收回的,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在领料单上备注),设备管理科每月汇总作为考核依据。

3、交旧领新坚持“即交即领“原则。

4、首次领用物资正常程序办理领用手续,主管科室领导要在领料单上的审核处签字备注。

5、交旧件暂不能上交时要妥善保管,可先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未交旧物资登记表》而后领用对应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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