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法律实务第六章客人的权利义务(2)

发布时间:2021-06-07

宾馆酒店法律实务

6. 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指客人在饭店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饭店的强制交易的行为。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下交易的基本法则,它要求交易双方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公平与诚实信用。

7. 获得知识权

获得知识权,是指客人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这些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客人有获得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这方面的权利主要有:①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现代化的饭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有很多客人对饭店的产品不了解。客人如果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不但难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如果使用不当还会危及客人的生命安全。②有关消费市场的知识。市场经济下,众多的饭店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往往向客人突出甚至夸大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法律赋予客人了解饭店信誉、商品与服务等方面知识的权利。③有关消费经济方面的知识。让客人了解有关消费经济方面的知识,这样可以促使客人理智地、科学地消费。

(2)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包括客人与饭店发生纠纷时如何投诉及其解决的途径和程序方面的知识。

8. 维护尊严权

维护尊严权,是指客人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悔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9. 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客人享有对饭店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10. 获得赔偿权

获得赔偿权,是指客人因购买、使用饭店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客人在饭店内人身受到伤害,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客人生命健康受到伤害,如客人被饭店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致伤、致残或失去生命;二是客人的人身权、名誉权、人格权等受到侵犯。

第一节 客人的义务

第二节

1. 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登记

我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登记查验制度是识别和控制不法分子的重要手段。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与验证制度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记载。司马迁的《史记·商君列传》中:“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说的是商鞅变 法失败后,逃亡到国境关卡前,打算借住客店寻机逃走,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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