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查逮捕证据的审查方法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浅谈审查逮捕证据的审查方法
刑事证据既是诉讼的灵魂,也是诉讼的轴心。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行,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它贯穿于侦查、起诉、审判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之中。检察环节的 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包括逮捕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也包括起诉证据和抗诉 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它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联系侦审、程序过滤、实体把关的重要作用。因此,现结合侦监工作实践,浅谈我们在审查逮捕环节,如何高效快捷复核证据的一点体会。
在检察环节,审查判断和运用好刑事证据实体意义重要,程序意义非凡。根据侦查工作实践及办案体会,我们把审查逮捕证据的一般方法归纳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资格确认法
这种方法是,首先从确认证据资格入手,先确认证据效力,然后再审查证据 与事实之间的有无关联,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
1、审查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
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谁提供的,如何收集的,都要一一进行审查。审查证据的来源,是认定证据证明力的重要方面,通过审查证据的来源,可以判断证据是否真实可信。
2、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否合法。
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证据的证明效力,从而影响其证明力。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收集证据的合法主体。一般而言,对他们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应进行审查。
3、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
这主要包括审查收集证据的手段、过程、制作等是否符合程序法的规定。例如,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有没有刑讯逼供、诱供、骗供、威胁等非法情况。对当事人、证人等的陈述记录是否全面客观等。
二、对照分析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将证明同一问题的证据全部摆出来,逐一对比,逐一分析,综合认定。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 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并进行综 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比对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运用这种方法,应针对不同证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
三、寻根究底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针对有罪证据完全一致,甚至一致得让人感到有
上一篇:计算机网络原理.串讲要点
下一篇:房屋建筑生产实习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