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病人的镇痛治疗(5)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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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功能。通常可分为两种形式:a. 连续给药法;b. 连续给药+单次间断PCA。
9. 平衡镇痛法 近年来采用的平衡镇痛法是根据手术部位及大小,选择作用部位及机制各不相同的药物和不同方法联合的镇痛方式,不仅可以使镇痛效果更为确切、更为完善,而且可以减少各种药物的剂量,也减少其副反应。
㈤战创伤病人镇痛的基本原则
1. 正确判断病情 严重的创伤多为复合伤,处理较困难,这类患者往往伴有休克和呼吸功能障碍,必须早期重视循环和呼吸的复苏,在病情稳定和诊断明确的前提下,才可开始镇痛治疗。腹部闭合性损伤患者,疼痛往往是帮助诊断和观察病情进展与否的主要征象,过早给予镇痛治疗有时可延误诊断或造成误诊。
2. 合理选择镇痛方法 严重胸部损伤或颅脑损伤患者,病情发展迅速,可因缺氧、窒息而死亡。镇痛治疗时应慎用或禁用强效麻醉性镇痛药,以免造成中枢性呼吸抑制和昏迷。垂危和昏迷患者禁用镇静、镇痛药。失血较多的四肢性损伤患者,在进行镇痛治疗的同时还应注意血容量的补充,并尽可能采用对心血管系统影响较轻的方法和药物,如局部神经阻滞、伤口局部麻醉药浸润、口服二氢埃托啡等。
根据创伤的部位、疼痛的程度、患者的全身状态、对镇痛药的反应以及不同镇痛药的药理学特点选用镇痛药。镇痛药的使用宜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患者的反应逐渐增加。给药途径宜先采用口服和肌内注射,效果不好可改用静脉注射,也可应用“病人自控镇痛(PCA)”技术。剧烈疼痛患者,宜联用几种药物实施平衡镇痛法,如口服非甾类抗炎药和神经安定药,静脉注射小剂量的阿片类药物,必要时再加用局部神经阻滞,不仅能收到良好的镇痛效果,而且还能减少药物用量和副作用的发生率。
3. 加强病因治疗 在镇痛治疗的同时,需尽快祛除致痛的病因,才能收到良好的镇痛效果。如骨折患者,在应用镇痛药或局部神经阻滞后,应尽快进行骨折固定和伤口清创,避免反复大量应用强效镇痛药。
4. 注意镇痛药物的副作用 创伤患者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应用镇痛药,应该考虑多次应用麻醉性镇痛药的毒性、耐药性和成瘾性,以及同一种药物多次应用可能产生变态反应的危险性。在创伤后2~3d内,由于患者疼痛剧烈,可采用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如吗啡、哌替啶等。然后根据患者病情的发展和疼痛的程度,宜早改用其他成瘾性较小或无成瘾性的药物,如吲哚美辛、二氢埃托啡、喷他佐辛和曲马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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