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重点 电子版(三色)(3)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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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交易所。□又称“场内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其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有:①提供场所和设施;②制定业务规则;③接受安排证券上市;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⑤对会员进行监管;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⑦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⑧公布市场信息。(除第七项外,答案一目了然)。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事项有:①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②新闻出版业;③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④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我国证交所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理事会下面可设其他专门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
(2)其他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包括分散的柜台市场和一些集中性市场。柜台交易又称点头市场,交易是一对一的方式,转让价格一般由证券公司报出。其他交易所,也有一些集中性交易市场。如银行间债券市场。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设立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其职能:①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②证券存管与过户;③证券持有者名册登记;④上市证券的清算与交收;⑤受托派发证券权益; ⑥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等。
□需采取以下措施保证业务正常进行:一是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技术系统和规范;三是风险评估体系;四是数据备份及紧急应变程序。
我国设立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防范证券结算风险,它是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知识点 104(P12-15):证券交易程序。
采用电子化形式,□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与结算。
1、开户。包括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我国投资者开立实名账户。第一步是要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股东代码卡)。自然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由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受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机构(特殊机构投资者) 由中国结算公司受理。
□根据投资者类型区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
根据投资品种区分:A 股和 B 股证券账户。
开立证券账户后,投资者还不能直接买卖证券,还必须开立资金账户(交易账户)。我国实行第三方存管制度。
2、委托。投资者买卖证券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得会员(证券公司)来进行。投资者下达买卖的指令称为“委托”
□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分: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分: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根据委托价格限制,分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根据委托时效限制,分: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和开市委托、收市委托等。 经纪商将投资者委托指令的内容传送到证券交易所进行撮合,称为“申报”
□证券交易所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目前,我国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3、成交。符合成交条件的予以成交,不符合的继续等待成交,超过委托时效的订单失效。 □成交价格方面,一种是买卖双方直接竞价形成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交易商报价,投资者选择是否接受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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