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创优方案(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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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七、质量制度
1、质量总承包制度
项目经理部是工程的总承包方。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总负责。参与工程施工的各专业队伍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分包的,均必须接受总承包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检查。凡发现有违反国家质量标准,有可能对工程质量等级造成影响的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均有权力加以制止。当出现项目部制止不了的情况时,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反映汇报。
对于项目分包的单位,项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验收,对于不合格项要及时加以制止和令其修整。分包单位要配备专职质检员,并服从项目质保部的管理。项目经理部要及时指导、收集质量保证资料。
对于甲方分包的单位,项目部要与甲方明确管理职责和质量标准。并与甲方共同组织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质量问题,项目经理部要书面通知甲方,督促整改。其质量保证资料由甲方负责收集成册。竣工时汇总交验。对于土建、安装方面的分包资料,其分项工程评定结果,要纳入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2、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建筑主要材料供应分包商、重点工程、创优工程主要装饰板块材料及其较主要的装饰材料或半成品供应商,公司要组织材料、施工技术、质检、项目部等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考查、评审后进行选择。
公司按照程序文件规定每年对材料供应分承包方进行一次评审,对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置。
进场材料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加盖红章方为有效。 进口钢材尚须商检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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