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管理办法(20)
时间:2026-01-14
时间:2026-01-14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定后严格实施,并根据国家及地市有关规定,对于日常维护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
7. 主分包方须安排专人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确保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设备保养要有计划及保养记录。
8. 电箱防雨棚、井架防护门、临边洞口及脚手架防护、钢丝绳过路保护、电梯井防护门、井架操作室、乙炔、氧气瓶存放笼、电焊机、消防设置架、塔吊专用吊篮等安全设施,应按规定的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制作。
9. 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严禁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购置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电缆、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网、漏电开关、限位装置、保险装置、活动房等安防用品,必须具备如下资料:①出厂合格证;②产品许可证;③允许销售证书;④郑州市安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报告。
10.开工前,总包方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所有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同时考虑到现场其他分包的用电。要求现场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每天巡检并做好记录,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11.工地防火按市建委、市消防大队、市劳动局等颁发的有关规定施工;分包商不得在现场焚烧杂物、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12.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主要领导、专职安全员)参加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并出书面通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和回复。
13.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造成社会影响较大或被媒体曝光的,发包人方保留一切索赔及其它的司法权利。
三.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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