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大奖学金管理办法(10)
时间:2025-03-11
时间:2025-03-11
陕西师范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汇总
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
办法(修订)
为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度的必修课成绩总排名为专业前15%,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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