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3)
时间: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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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工地
(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
(七)拟进场各类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良好,各类有效证件齐全。
(八)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 同一工程第一次未通过评审再次申报市文明工地,一律不予受理。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九条 拟申报市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填写《南阳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并在南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申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劳务合同和其他分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3)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