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客服管理手册(4)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嵌入式灯镇流器保修1年,灯管保用半年,塑件不保修;节能灯保用一年。各终端应严格按此标准对消费者所购产品进行维修或换货,对超出保修期限的,可核收配件费及所更换配件的10%的维修费。
第二条:节能灯的退换货评判标准:
A.能亮的一律不换;
B.不亮的(包括破碎的)如灯头未老化(八成新)的可给予一支换
一支,灯头老化的不予更换。
C.灯管变灰或接桥间发黑的,不予更换。
D.公司从4月1日起,对节能灯实行喷码(见通知),考虑到产品销
售周期,自出厂之日15个月内的,可一支换一支,超出15个月的,一律不予更换(此规定只针对经销商,对顾客的保修期仍为12个月)。
第三条:如产品出现批量质量异议,在经销商提出问题的两天内,由客户服
务部负责协调,由技术部派技术人员上门认定,如确属质量问题,公司负责全部退回,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第四条:若运输途中发生意外而造成货物损耗、丢失等情况,由客户服务部
协同物流部配合客户向货物运输中的承运方进行索赔。
第五条:售后服务工作采用逐级负责落实,即各物流和办事处对其所辖专卖
店的售后服务负责,各专卖店对其所辖分销商售后服务负责,各级经销商必须依据本服务条款保证售后服务。
下一篇:提认识、强理念、建廉政、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