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公司文件控制程序(10)
时间:2025-03-12
时间:2025-03-12
技术公司文件控制程序
列印
一份出来,保存并归档,以备外部认证公司审查之用。技术资料列管文件,各单位依《技术文件管制办法》重新发行新版本。
5.3.5.8 过时与作废之技术资料列管文件之处置应于变更文件分配之时,由发文
单位统一回收或由收文单位自行作废或加盖明显标识“作废章”以防误用。 5.3.6 文件之建档及档案索引:
5.3.6.1 文件之建档应考虑文件之内容、性质、确定为简单扼要之名称为案名。 5.3.6.2 技术资料列管文件参照《技术文件管制办法》实施。 5.3.6.3 文档之建立,以机种别或文件编号之分类建成档案管理。 5.3.7 技术资料列管文件之处理与归档发行:
5.3.7.1 附件以随同原文装订为原则,如遇特殊原因不便合订时,得另行存放, 但须注明附件另存,以利查考。
5.3.7.2 归档时应立即将新入档文件作发行,以方便日后之查询及档案调阅。 5.3.7.3 凡客户或供应商所提供有关产品的外来文件均应加以适当之管制,由收文之权责单位人员编号列管及归档保存并填写《外来受控文件清单》,必要时应分配至相关单位参考使用,或由相关单位人员向技术资料文管单位提出申请。请参照《技术文件管制办法》规定实施。 5.3.8 文件需求与调阅:
5.3.8.1 申请者应且需经过保管单位主管之核准。
5.3.8.2 借阅人对所借之文件,负有保管之责,非权责主管许可不得复印。 5.3.8.3 借阅人应保证借阅文件之清洁性及完整性。
5.3.8.4 借阅人归还文件时,管理文件人员应检视文件是否完整,方得结案。 5.3.9 文件之保存:
5.3.9.1 易燃或危险物品禁止靠近文件保存之场所。 5.3.9.2 文件保管之场所须防鼠虫及防潮。 5.3.9.3 文件保管之场所禁烟及使用火烛。
5.3.9.4 文件保管之场所四周严禁放置汽油、化学品等易爆易燃物品。 5.3.10 保存期限:
5.3.10.1 若合同中有规定文件之保管年限,应依所列期限从其规定。 5.3.10.2 品质管理系统文件,其保存年限依程序书所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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