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9)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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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整个高中数学课程基础,包括5个模块,共10学分,是所有学生都要学习的内容。它的内容的确定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满足未来公民的基本数学需求,二是为学生进一步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数学准备。
5个模块的内容为:
A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A2:空间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A3:算法、统计、概率;
A4:基本初等函数II(三角函数)、解三角形、数列;
A5:平面向量、三角恒等变换、不等式。
A1是学习这五个模块的基础,其他各个模块的教学顺序,以及数学知识之间的局部交叉,应考虑数学知识的内在联系,视实际教学情况,可以进行合理的调整与安排。
必修课程的呈现力求展现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努力体现数学知识中蕴涵的基本思想方法,体现数学知识的发生过程和实际应用,而不在技巧、难度上做过高的要求,要保证基本知识的掌握与基本技能的形成。
A1
在本模块中,学生将学习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集合论是德国数学家康托在19世纪末创立的,集合语言是现代数学的基本语言,使用集合语言,可以简洁、准确地表达数学的一些内容。高中数学课程只将集合作为一种语言来学习,学生将学会使用最基本的集合语言去表示有关的数学对象,发展运用数学语言进行交流的能力。
函数是描述客观世界变化规律的重要数学模型。高中阶段不仅把函数看成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同时还用集合与对应的语言来刻画函数,函数的思想方法将贯穿于高中数学课程的始终。学生将学习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等具体的基本初等函数,结合实际问题,感受运用函数概念建立模型的过程和方法,体会函数在数学和其他学科中的重要性,初步运用函数思想理解和处理现实生活和社会中的简单问题。学生还将学习利用函数的性质求方程的近似解,体会函数与方程的有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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