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4)

发布时间:2021-06-06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镇兽医站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3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疫病发生情况上报镇兽医站。

六、镇兽医站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1小时内报至县兽医卫生监督所。

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