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入职等日常管理(9)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券经纪人的后续职业培训工作,工作情况将由华泰联合汇总后交由华泰进行常态化考核。
六、 证券经纪人的离职
证券经纪人在代理期间内因主动要求离职、因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因不再符合证券经纪人要求的,营业部应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1、证券经纪人离职须签订《解除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书》,一式两份,报送、复核要求与审核委托代理合同的要求一致。
2、经纪业务总部审核后,根据营业部填写的《证券经纪人离职情况信息表》,在证券业协会系统中做离职备案处理。
3、解除委托代理的经纪人,营销管理岗应及时在HR系统中做离职处理。
(1)代理期间主动要求离职的,营销管理岗在经纪人签订《解除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在HR系统中进行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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