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对接办法(4)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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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载。由科队指定的专人将《潞安员工组织行为考核表》粘贴在员工A卡后,并按相应规定量化为个人得分,分别统计到《党员争先竞优考核汇总表》(附件3)、《团员争先竞优考核汇总表(附件4)。
(3)激励与约束。考核结果以作为科队民主评议党(团)员、“七一”、“五四 ”表彰和年终评先选优的依据,但一般不与本人工资奖金挂钩,也不做为月度“三工”评定的依据。对于表现差的党(团)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或进行组织内部其它处理。
五、考核分数汇总办法:
员工当月计资分数=员工岗位行为考核分数+员工日常行为考核分数(即月度奖扣分数) 党(团)员争先竞优考核分数=
员工岗位行为考核分数奖扣分总和
月度出勤数
+员工月度组织行为考核分数奖扣分总和+100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引导基层科队及考核部门结合《党委考核评价体系》精神,认真制定各项考评细则,使每项考核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2、社区工委管理部门、单身职工公寓楼管理部门、综合治理管理部门在反馈巡查结果时,对员工的《潞安员工日常行为考核通知单》要一式三份,一份向员工所在单位反馈;一份向精神文明管理部门反馈;一份作为巡查单位自身留存。对党(团)员的《潞安员工日常行为考核通知单》要一式四份,在员工的基础上还要分别向组织(人事)部门或团组织进行反馈。
3、各单位要制定和运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对考核部门的管理。组织(人事)部门、精神文明管理部门、团组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