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奖惩制度2014(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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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异常事件或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考核相关负责人200元。
5)对现场所发生的各类事故迟报、瞒报每发生一次,考核所在单位上报责任人300元。
6)未建立应急预案并每半年演练1次,或演练无方案、无摄像、无总结,对所在部门责任人考核200元。
7)未按规定上报月度安全报告或不符合要求,对上报责任人考核100元。
8)员工骑摩托车、电瓶车上下班进出厂门,未戴安全头盔考核当事人100元/次。
(二)违章行为
1、公司安全大检查或公司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点检时发现生产一线人员违章作业,每人次考核分厂办主任100元;如分厂办落实当事人经济责任,则加倍考核分厂办主任。
2、公司检查发现无证使用特种设备,考核当事人1000元,同时考核所在单位厂长、经理的500元/人。
3、分厂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章操作行为,视情节考核当事人200至1000元。
4、私拉乱接电源线或临时线路搭接不符安全要求,每发现一次考核所在单位安全员500元。
(三)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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