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指南(6)
时间:2025-04-30
时间:2025-04-30
产品认证指南
1.1 CE 认证简介
CE 标志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所需的强制性标志。只有拥有 CE 标志的产品才能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按照欧盟新指令系统的要求,不同类别的产品需要按照不同指令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模式进行产品的认证。
CE认证具有操作灵活,方式多样的不同的认证模式。总体上来说主要分为两大类认证模式:
一种是自我申明模式(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这种模式主要是针对普通类别的产品,比如欧盟的LVD,EMC指令覆盖范围内的产品,如家用电器,灯具,办公信息电器设备等。这种普通类别的产品只要生产厂家,销售商或其在欧盟的代表,或者将产品带入欧盟市场的负责人自己出具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安全目标要求的声明后就可以在产品上张贴CE 标志,然后就可以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该产品。此时,需要保存好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文件(产品描述,设计图纸,零件清单,总分装图,相关理解图纸所需文件资料,设计计算结果,产品适用标准清单,以及测试报告等)在最后一件产品上市后至少10的时间以备主管当局随时调阅。
另外一种方式是需要公告机构的介入,然后才能在产品上张贴CE 标志或带公告号的CE 标志。比如欧盟的MDD,CPD,PPE等指令覆盖范围内的产品,一般都需要有公告机构的介入才允许在产品上张贴CE 标志。如各类安全风险很高的医疗产品,防毒面具,用于诊断各种病毒的试剂产品等。欧盟根据公告机构的能力授予其不同的认证参与范围。
参考学习网站:http://ec.europa.eu/enterprise/new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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