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通用工艺(4)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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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系建造工艺
θ α
t>6
4.4.2.7
θ
>30° 2~2.5 ≥50°
≤40° ——
壁
管
厚
60°
度
支管加工要求和4.4.2.6相同,并且对开孔部位和马鞍管进行机械打磨。液压管系支管应先焊接,再采用等径钻头钻孔,并清除钻屑、毛刺。 4.4.2.8
所有连接件定位后,一般不少于均布有效的三点焊,活动覆板应做出明显的焊接标记或向下道工序说明。 4.4.2.9
校好后的管子应进行自检、互检、及专检,并作好签名记录,做到质量有跟踪性,并妥善保存自检单和专检单,在此基础上稳妥放置到管子托盘架上(以防止点焊脱落、变形)流到下道工序。 4.4.2.10
对需在现场配装的实配管,应根据管子零件图所示,所有零部件在内场搭焊好,再上船安装;对现场取样管,按管子零件草图要求处理。 4.5 校管 4.5.1 工序内容
了解工艺要求,准备工护具,领取合格的焊材,焊接、清焊渣、报验。 4.5.2 工艺步骤 4.5.2.1
正确选用焊材的牌号和规格,对不同的被焊接件要调整电流和电压及保护气体压力。未用完的焊条当天应送回保温箱。 4.5.2.2
管件连接件应垂直于焊接平台,采取平面焊接方式,法兰、通舱件套管、连接套管全部采用双面焊,并进行试压报验。无法进行双面焊时,允许采取坡口单面焊。 4.5.2.3
隔舱贯通件覆板采用双面焊接,并注意校管作出的点焊标记。 4.5.2.4
法兰焊脚高度按有关法兰标准。套管、覆板、座板、定型弯头、异径接管焊接高度按具体工艺要求执行。根据系统使用要求,下列管子必须用气体保护焊打底:CO2管、燃滑油管、液压管、高压空气管、Ⅰ、Ⅱ级管及定型弯头。上述管子法兰内外口均采用气体保护焊。 4.5.2.5
焊接完成后,应将焊渣、飞溅全部清除,进行自检、互检及专检,专检比例为65~75%,防止漏焊、假焊、夹渣及焊接高度不够,及时做好补焊及修正,自检、互检、专检要签名记录,做到质量有跟踪性,(并保存好自检和专检单)流入下道工序。 4.5.2.6
打磨内容包括焊渣残剩部分、锐边、飞溅、熔渣,必要时进行锉削、錾削。 4.5.2.7 打磨内口深度
DN100以下长度30mm;DN100以上长度60mm;DN150以上长度为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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