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2)
时间:2025-05-03
时间:2025-05-03
项目预算控制很重要,做预算也要合法合规啊,谢谢
新增项目,是指新增的申请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 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批准纳入部门预算,并已确定分年度预算,申请在以后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新增项目以及延续项目有新增经费需求或主要工作内容变动的应申报储备。
第七条 项目储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项目储备工作由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务司负责组织实施。水利部委托预算执行中心,承担项目储备的相关具体工作。部机关及直属二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二级预算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项目储备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八条 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方向;
(二)符合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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