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试讲评分标准(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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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资格申请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1.以上要求,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及时通知各需测试对象。
2.各申报人员报到时和测试期间应携带身份证,以备验明身份。
3.被测试人员应于11月21日上午7:50前准时到测试点报到,报到后,按学科(专业)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安排。
4.不能参加测试者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1月18日前报我局人事科。
5.教师资格考试费待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 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 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漳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测试 通知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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