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试讲评分标准(2)

发布时间:2021-06-06

福建教师资格申请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1.以上要求,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及时通知各需测试对象。

2.各申报人员报到时和测试期间应携带身份证,以备验明身份。

3.被测试人员应于11月21日上午7:50前准时到测试点报到,报到后,按学科(专业)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安排。

4.不能参加测试者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11月18日前报我局人事科。

5.教师资格考试费待上级有关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 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 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漳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测试 通知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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