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6
挂职干部 待遇
通知
广组通〔2008〕123号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
《关于明确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区市县财政局、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明确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川组通[2008]5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人事局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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