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城市建设投融资现状(5)
时间:2025-03-12
时间:2025-03-12
调整,利用地租级差,实现土地结构置换。对于经济效益不佳、污染严重、发展无望的企业,通过兼并、破产、重组等手段,腾出的土地兴建金融、商贸建筑和居民小区,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三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严格土地有偿使用。真正建立起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6.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投融资职能。将城市建设项目划分为市场化运作项目、准公益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一是市场化运作项目由市场主体——企业,通过市场筹资、建设和经营。二是准公益性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消费谁付费的理念,建立合理的市场机制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如高速公路项目、城市供水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等,要依据市场需求,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将项目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准公益性项目可以由政府提供占项目投资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提供财政贴息,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上市募集资金等方法运作。三是公益性项目由政府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各类政府投资,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财政部门要参与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并对城市建设投融资进行全局性控制,有效地利用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各种融资途径,缓解财政资金不足的压力。同时,及时运用财政监督方法对城市建设投融资进行事中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防范财政风险。
7.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监管。城市基础设施涉及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论谁来投资经营都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政府监控的方式主要是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把部分城市基础设施交给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政府有责任对其投资运营进行严格监督,以确保公众的利益,确保城市生产和生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