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制度1(已发布)(2)
时间: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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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电气高压设备二次回路上进行继电保护、仪表计划检修工作。
3.1.3.3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使用范围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低压配电设备和低压电动机及控制盘、低压配电柜(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等工作。 f)UPS、直流系统上的工作。
g)远动、通信设备工作,继电保护在通信通道设备上的工作。
3.1.3.4 热控工作票使用范围
a)在热工测量保护的装置、屏柜、仪表、电动/气动执行机构、计算机工作站和测量设备上进行检修、维护、检测、调试等工作需要将设备、装置停止运行(或备用)。
b)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并且需要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的检修工作。
c)需要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1.3.5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
动火工作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种级别。
a)一级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①制氢站围墙以内及室外氢气管道上、发电机及其汽机房内氢系统管道及其附件5米以内;②燃油罐及燃油泵房内、厂区输(回)油管道(包括附件)及其与油管并行的各种管道上、油水分离池内;③汽机润滑油、控制油和密封油系统上,及其它油站;④化学加药间、加氯间、酸和氯管道及附件上、危险品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⑤充装过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包括酸液)的容器;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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