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8)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
任务书填写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填写,经学生所在专业的负责人审查、系部领导签字后生效。此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内填好并发给学生;
2、任务书填写的内容,必须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相一致,若有变更,应当经过所在专业及系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重新填写;
3、任务书内有关“系部”、“专业”等名称的填写,应写中文全称,不能写数字代码。学生的“学号”要写全号,不能只写最后2位或1位数字;
4、任务书内“主要参考文献”的填写,应按照国标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要求书写,不能有随意性;
5、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5年3月14日”或“20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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