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5)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
关于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管理的补充规定
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是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必要的教学环节,按照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系应做好如下工作:
1、每一位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在6月10 日前上交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材料。
2、学生可根据所在的实习岗位完成一份不少于四千字的实习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实习情况简介、实习内容与收获、实习体会,由实习单位给出学生实习鉴定和成绩。
3、毕业设计可以在校内完成,也可以在实习单位完成。在实习单位完成的课题必须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定期了解学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的情况,安排、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的工作。各系负责组织毕业设计答辩,答辩在校内或实习单位进行。在毕业设计结束时,学生应完成不少于六千字的毕业设计论文。
4、毕业设计完成后,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答辩。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全体答辩工作。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在6月 10 日至 20 日,具体内容另行安排。
5、毕业生在毕业实践(实习与设计)结束后,应向所在系部上交两套资料,一套为毕业实习资料,包括“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另一套为毕业设计资料,包括“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成果)”以及“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
以上材料若不完全,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成绩视为不合格。
6、毕业实践结束后(6 月 10 日前),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上述两套资料后归入毕业实践档案,在
6月 20 日前由教学秘书将成绩录入学生成绩档案,毕业
实习和毕业设计成绩一式两份,一份本系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是全部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各系部应给予重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办理。
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审题表 附件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附件 3: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附件 5: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格式) 附件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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