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的研究论文(20)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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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为备受关注的复牌ST股。ST华龙在长达1年半的停牌后于2009年首个交易日再度“复出”,该公司完成的神奇蜕变与我国2006年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密切相关。
5.2 对ST华龙债务重组案例的分析
据财务报表显示,如表5.1
表5.1 单位:万元年份
ST华龙2004~2007年净利润分别为:-12,965.31万元、-52,900.83万元、-11,330.38万元和720.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逐年净利润分别为:-12,663.82万元、-34,208.25万元、-11,010.22万元、-3,646.42万元。该公司有连续三年为亏损;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则连续四年亏损。可以说,ST华龙2004~2007年的四个年度中,企业经营没有任何起色,没有退市仅仅是因为有非经常性损益为其做贡献。
由ST华龙的复牌过程可以看出,如果不进行债务重组,其不可避免将面临退市的命运。该公司能够扭转退市命运与2006年《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颁布密切相关,可以预见债务重组收益的暂时性决定了该公司盈利能力不具有持续性。ST华龙2008年和200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9,436.71万元和764.0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727.28万元和-540.76万元。可以看出,如不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利润所做的贡献,公司仍然亏损,盈利状况没有发生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2007年利用债务重组进行扭亏,2008年利用债务重组避免了扭亏的次年再次出现亏损的不利局面,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09元,公司2009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比2008年同期减少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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