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始点到终点_刑事诉讼法学50年回顾与前瞻_下(8)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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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综述
8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8卷年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它经历了对诉讼规律的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而这种发展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实现的。目前的理论研究呈现出在“再实践中提升理性”的发展需要。因此,判例研究、定量分析、跟踪调查以及对司法实践经验、办案规程等的总结与研究等注重实践的研究方法将得到发展。
(二)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向“三元一体”化发展
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经过50年的锻造,已经逐步成熟,并成为直接影响中国法治化进程的理论与知识体系。展望二十一世纪,笔者认为,、科学化、实用化三元一体的方向发展。其中,理性化,;科学化,强调理论要符合、揭示诉讼规律,;实用化,要求理论研究、,,具有实际指。为此,二十一世纪中国刑事诉讼法学面11。
理论一般应当包括两个层次,即基础理论体系与应用学科体系。基础理论体系体现某一学科的自身价值体系与范畴体系,是学科得以建立的基础。相对于应用理论体系,我们首先需要建设基础理论体系。因为,如果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或者缺乏说服力,那么它带给实践的将只有混乱和原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正是这样。经过50年的积累与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范畴的确定和研究已经起步。完成对这些研究的“整合”、“提升”是二十一世纪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为此,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工作:①确定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的范畴体系。如诉讼目的、诉讼结构、诉讼价值、诉讼文化、诉讼主体、诉讼条件、诉讼客体、诉讼行为等等应当作为基本范畴加以研究,而对于采用什么标准确定基本范畴,如何确定它们之间的关系、体系等等是我们要加以思考的。②注重发展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科学性,在刑事诉讼法学的学术性与政治性问题上,尊重学术价值,崇尚理性思维,尊重客观规律已经成为学者们追求的目标。但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学术研究往往会受到政治性的影响而工具化。而刑事诉讼理论是发现、研究诉讼规律的科学,它不仅应有调整现实矛盾的功能,同时还应当具有规范性和未来指向性的功能。所以,加强诉讼理论研究的科学性,有助于我们正确地对待“西方文化”和“现实合理性”等带来的冲击。③注重分支基础理论学科的建立与研究。如刑事诉讼法哲学、刑事诉讼法理学、刑事诉讼心理学等。④在对基本理论范畴的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想整合,建构科学的基础理论体系进而形成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体系。
21加强刑事诉讼应用法学理论研究。
应用法学理论是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在基础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形成与发展,决定着整体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的发展水平。随着“依法治国”的启动,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民主性要求越来越高,刑事诉讼法理论运用的领域将日益扩大,应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视与兴起将成为一种必然,它将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学者与司法人员之间“语言不通”等问题,从而决定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主向。为此:①应当关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刑事诉讼的应用法学理论研究确定选题、内容和体系,如有关证据理论的研究应在这方面加大研究力度;②关注来自于实践的理论研究成果,培植应用诉讼法学理论的内容;③注重刑事诉讼国际标准、刑事诉讼国内法规范在实践中的“衔接”方式与部位的寻找,从而克服“理论上接轨”的不足。如关于“沉默权”问题的研究,重点应是研究实践与之的比较以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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