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评定规范(3)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仁瑜 韩素芳 史志华 艾永祥 黄政宇 张元勃 陈尧亮 尚建丽 田冠飞 李昕成 周岳年 路来军 林力勋 孙亚兰 盛国赛 王宇杰 王淑丽 王景贤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夏靖华 陈肇元 陈改新 谢永江 陈基发 白生翔 邸小坛 牛开民 赵顺增 石云兴 龚景齐 杨晓梅 郝挺宇 杨思忠 高 杰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保证混凝土强度符合混凝土工程质量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1.0.3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混凝土 concrete
由水泥、骨料和水等按一定配合比,经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硬化而成的工程材料。
2.1.2 龄期 age of concrete
自加水搅拌开始,混凝土所经历的时间,按天或小时计。
2.1.3 混凝土强度 strength of concrete
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本标准中的混凝土强度是指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2.1.4 合格性评定 evaluation of conformity
根据一定规则对混凝土强度的合格与否所作的判定。
2.1.5 检验批 inspection batch
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混凝土组成,用于合格性判定的混凝土总体。
2.1.6 检验期 inspection period
为确定检验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而规定的统计时段。
2.1.7 样本容量 sample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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