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评定规范(11)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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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混凝土的性能,目前多数混凝土中掺有矿物掺合料,尤其是大体积混凝土。实验表明,掺加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强度与纯水泥混凝土相比,早期强度较低,而后期强度发展较快,在温度较低条件下更为明显。为了充分利用掺加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后期强度,本标准以注的形式规定,其混凝土强度进行合格评定时的试验龄期可以大于28d,具体龄期应由设计部门规定。
4.3.2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将其抗压强度折算为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时,折算系数需要通过试验确定。本条规定了试验的最少试件数量,有利于提高换算系数的准确性。
一个对组为两组试件,一组为标准尺寸试件,一组为非标准尺寸试件。 5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5.1 统计方法评定
5.1.1 ~5.1.4
1. 根据混凝土强度质量控制的稳定性,本标准将评定混凝土强度的统计法分为两种:标准差已知方案和标准差未知方案。
标准差已知方案:指同一品种的混凝土生产,有可能在较长的时期内,通过质量管理,维持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即维持原材料、设备、工艺以及人员配备的稳定性,即使有所变化,也能很快予以调整而恢复正常。由于这类生产状况,能使每批混凝土强度的变异性基本稳定,每批的强度标准差 可根据前一时期生产累计的强度数据确定。符合以上情况时,采用标准差已知方案,即5.1.2条的规定。一般来说,预制构件生产可以采用标准差已知方案。
标准差已知方案的 由同类混凝土、生产周期不应少于60d且不宜超过90d、样本容量不少于45的强度数据计算确定。假定其值延续在一个检验期内保持不变。三个月后,重新按上一个检验期的强度数据计算 值。
此外,标准差的计算方法由极差估计法改为公式计算法。同时,当计算得出的标准差小于2.5MPa时,取值为2.5MPa。
标准差未知方案:指生产连续性较差,即在生产中无法维持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或生产周期较短,无法积累强度数据以资计算可靠的标准差参数,此时检验评定只能直接根据每一检验批抽样的样本强度数据确定。为了提高检验的可靠性,本标准要求每批样本组数不少于1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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