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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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
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三)消防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应当进行防火巡查;
第五条 每季度、每月和每周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等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自动设施运行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每日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明确巡查内容、巡查部位和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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