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概况补充)(8)
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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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登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提吊能力;
(ii)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 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iii)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iv)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 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v)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 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入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 以下的安全灯。
(4)溶洞层、流砂层处理措施
一节护壁高度减少为30~50cm或者在孔内设高1~2m厚4mm的钢套护筒,直径略小于砼护壁内径,利用砼上部井圈护壁作支点用小型油压千斤顶压入土中或用锤击入,钢套筒可一个接一个下沉,压入一段,开挖一段,直至穿过溶洞层(流砂层)0.5~1.0m,再转入正常挖土和砼护壁支护施工。
(5)地下涌水处理
(i)少量涌水:在桩孔内挖小集水井,随挖土随用吊桶将泥水一起吊出;
(ii)大量涌水:可在桩孔内挖较深的集水井,设潜水泵将地下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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