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概况补充)(5)
时间:2026-01-13
时间:2026-01-13
1、监理准备工作
(1)审查人工挖孔桩设计图纸,审查基坑支护、降水与排水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人工挖孔桩、降水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人工挖孔桩、降水与降水工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
(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
(3)加强巡视,检查尤其是重要部位,核对地层资料与实际有无出入,对软弱土层、粉细砂、卵石层的坑壁安全及涌水情况进行观测,并监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旁站监理,对井圈施工、钢筋笼下孔、桩孔砼浇捣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5)下达《监理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通知单》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通知单回复》的形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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