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概况补充)(7)
时间:2026-01-13
时间:2026-01-13
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排水和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机械、降水和排水管道、各类水泵报审表,并签署意见。
(4)对降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5)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
(6)监督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先教育、培训、交底后上岗的制度,不得违反。
2、桩孔施工阶段
(1)桩孔开挖时,先降水,一般控制地下水位在挖土底面以下1.0m,并加强对降水效果的监测,保持地面排水的畅通。
(2)严格按先挖“一节”土方、支护“一节”护壁、再向下“一节”挖土的程序施工,不得违背,并严禁超挖。
(3)监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
(i)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
上一篇:中国神华第一季度季报
下一篇:ST红光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