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行专业担保机构担保合作协议(4)
时间:2026-01-19
时间:2026-01-19
招商行专业担保机构担保合作协议
如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因本协议发生的,不涉及所担保特定授信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涉及乙方担保项下具体债务的纠纷解决方式,如具体债务合同另有约定的,应遵从具体债务合同的约定。
(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担保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不自动延展,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必须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二)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因一方或双方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包括相关第三方违约或出现影响本协议履行的其他情形),一方确需终止本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本协议可以终止。
(四)本合作协议的撤销、终止不影响乙方已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效力,乙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乙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招商行小刘 15:57:46
这个就是协议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