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行专业担保机构担保合作协议
时间:2026-01-19
时间:2026-01-19
招商行专业担保机构担保合作协议
专业担保机构担保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年 第 号
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与额度
甲方向符合授信条件的债务人进行公司授信或提供零售贷款,乙方为债务人在甲方叙做的授信或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为乙方核定的担保额度为 币____万元。其中,为单个公司债务人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为单个个人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万元。
担保额度系指乙方的保证担保所对应的甲方给予债务人的授信本金总余额之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作情况和乙方经营状况随时调整担保额度。
本协议所称“授信”的合作范围是指甲方经营的以下授信业务:(以下图标“□”中划“√”的表示适用,划“X”的表示不适用,不做任何标记的亦表示不适用。)
人民币公司贷款;
外币公司贷款;
融资性保函;
票据承兑;
贸易融资;
保函(公司授信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
。
第二条 声明与承诺
双方共同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双方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资格与授权,签署本协议符合甲乙双方各自的规章制度与各自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承诺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协助,相互配合,共同培育市场,发展业务。
(三)双方承诺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漏或不正当地使用。
(四)如因任何一方违背上述承诺之一项或多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背承诺方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