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质字[2000]第155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3)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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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毒噪治理,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开展工作场所检测、职业性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八章 员工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员工权利:
(一)要求改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或工作条件;
(二)获得健康监护和疾病治疗;
(三)获得职业卫生防护;
(四)女员工在孕期、哺乳期间,不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五)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健康的作业指令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九条 员工义务:
(一)学习并掌握职业卫生知识;
(二)遵守各种职业卫生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第九章 健康工作奖惩
第三十条 股份公司根据年度健康工作考评情况,组织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定期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职业危害加重或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员工健康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相应处分等;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文日期:200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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