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晶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电镀污染事故预防与(13)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5.3.2信息上报
公司执行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连江县环境保护局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中毒或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5)危险化学品泄漏的估计量及进一步泄漏的可能性 (6)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威胁的地区
(7)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防治措施 (9)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连江县消防大队、环境保护局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外部联络电话见附件三。 5.3.3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现场总指挥按照预案分工,直接或委托他人向执行经理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形式、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在发生Ⅳ级环境事件时,按照本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