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科)专业介绍、人才培养方案论证(6)
发布时间: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
职业岗位:演员、歌手、节目主持、晚会策划、工会宣传、幼儿教师。
四、服务面向
本专业培养以服务地方经济为主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依托青岛、威海、烟台蓝色经济区,全面推行“项目导向”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在真实职业情景下,以实际演出为载体,推行“实践式”“课堂与舞台相结合”等多种教学模式,以“双师型”教学团队为组织,以理论为先导、以实践为重点、以产品为成果,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
培养创新能力强、熟悉音乐表演及教学,能适应社会岗位,并能自我发展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服务于高速发展的表演及教育行业,为本地区的文化发展提供专业人才。
五、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依据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音乐学基本理论、专业基本技能,掌握在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层次学校以及相应层次的艺术学校进行专业音乐教学和专业教学研究的知识和能力,适应社会音乐事业和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了解社会音乐活动的导向,具备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社、广播、影视部门,从事编辑、评论、管理、表演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拓展型、技能型的专门音乐人才 。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系统扎实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音乐表演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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