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02
发布时间: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以后,首先存货成本中不再含税,购入货物中已支付的增值税额有确切的证明,为会计上单独核算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其次销售收入中不含税,交纳的增值税不再计入损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挂钩。
一般纳税人企业(下简称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应设置九项专栏,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终时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仍借记“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则借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如果是辅导期的企业还要“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待抵扣进项税” 明细科目。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计入货物的购进成本中。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资本公积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