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化学检(7)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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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验室认证标准
附录B(规范性附录)
临床化学检验项目认可要求
以下临床化学检验项目,每一组项目为完整能力,如果实验室开展以下项目组合,则申请该组中任一项目时,应同时申请其它项目;同一项目使用不同仪器/方法报告结果时,全部方法均应申请认可。
1、 钾、钠、氯、钙、磷、葡萄糖、尿素、肌酐、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酯、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肌酸激酶、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
2、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肿瘤抗原199(CA199)、肿瘤抗原
125(CA125)、肿瘤抗原153(CA153)、前列腺特异抗原(PSA)。
3、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甲状腺素(T4)、促甲状腺素(TSH)、游离三
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
4、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睾酮(T)、雌二醇(E2)、沁乳素(PRL)、
黄体生成素(LH)、卵泡刺激素(FSH)、孕酮(P)。
5、免疫球蛋白G(IgG)、免疫球蛋白A(IgA)、免疫球蛋白M(IgM)、补体
C3、补体C4、C反应蛋白(CRP)、类风湿因子(RF)、抗链球菌溶血素O(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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