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发展导则(4)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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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发展导则
(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出厂产品不合格重大质量事故。
(六)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质量情况,企业领导和各级主管部门要支持其行使职权,不得无理干预,更不得借故打击报复,否则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 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一)质量控制、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厂职工数的1%(不满100人的企业配1名)
化验人员 大规模企业不少于5-8名(其中外观质检员2名以上)。
中规模企业不少于3-5名(其中外观质检员2名以上)。
小规模企业不少于2名(其中外观质检员1名)。
各规模企业化验人员要相对稳定。
(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混凝土多孔砖生产工艺,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有一定组织能力,思想觉悟较高,能坚持原则。化验人员必须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思想好,并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一级质检站(或中心)颁发的操作合格证。
第三章 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 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混凝土多孔砖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生产流程控制图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质量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检验保证制度、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维修、校验、检验对比、业务培训、考核、重检等制度),奖惩制度,质量技术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制度,计量管理制度,产品出厂合格制度,访问用户制度,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检验对比制度
(一)为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企业每年要按对比项目和允许误差要求,对化验员进行抽查性考核一次,其考核结果作为技术晋级的依据。
(二)大规模的企业,每年应向省级建材产品质检中心抽(送)样一次接受监督或进行对比试验;中规模企业每年向市级建材产品质量监督站送样一次进行对比,其结果作为对企业检验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检验对比项目允许误差(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质量的技术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和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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