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发展导则(3)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发展导则
3、粉煤灰
允许使用Ⅲ级灰 烧失量≤15% SO3≤3%,细度(0.045mm方孔筛筛余)<45%,需水量比<115%。
河南省混凝土多孔砖质量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和加强混凝土多孔砖企业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生产混凝土多孔砖的企业。
第三条 本规程由河南省建设厅组织实施。
第四条 企业领导和职工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积极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加强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及时排除影响质量的因素,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出厂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第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混凝土多孔砖产品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要按照GB/T10300-88《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及本规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制订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和各项责任制,推行方针目标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企业的产品质量由厂长全面负责,质量管理机构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必须体现“质量第一”的方针,把产品质量与职工的荣誉和物质利益结合起来,使质量指标具有否决权。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七条 混凝土多孔砖企业要按其生产规模大小设立专职或兼职质量管理机构,大、中规模(注)企业应设立专职机构,小规模(注)企业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机构,专职机构内应设化验室、生产质量控制组、质量管理组等。
化验室要符合《混凝土多孔砖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兼职机构也要具有必要的检测手段。
企业规模暂按年产量划分,设计能力产砖6000万块以上为大规模,年产砖3000-6000万块为中规模,年产砖3000万块以下为小规模。多孔砖产量折算成普通标砖计。
第八条 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品质检验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二)质量管理 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制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技术条件,并按质量管理规程或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产品质量的违章行为,应用数理统计等科学方式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和防范能力,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三)产品监督 严格按产品标准鉴定出厂产品质量,签发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防止混等不合格品出厂。
(四)参与制定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评价各工序产品质量,为质量奖惩提供依据,行使质量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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