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后思考题及答案(17)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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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上顺利地实现了交换之后,他的私人劳动也就成了社会劳动的一部分,他的具体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才是社会需要的,他的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才能实现。如果他的劳动产品在市场上没有卖出去,那就表明,尽管他是为社会生产的,但事实上,社会并不需要他的产品,那么他的产品的价值也就不能实现,他的私人劳动便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结果也就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也就得不到解决。
在私有制条件下的商品生产,是在竞争和生产的无政府状况下盲目进行的,从而使商品的供求经常脱节。同时,由于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也会日益加剧。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一矛盾,决定着简单商品生产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结果,决定着商品内部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这一矛盾还包含着资本主义矛盾的胚芽。随着简单商品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一矛盾也进一步发展为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并成为资本主义一切矛盾的根源。
3、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但为什么不能由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呢?
[答案要点]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而劳动量是由劳动时间来计量的,所以,劳动时间就是测量价值量的天然尺度,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的多少。生产某种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越多,它的价值量就越大;反之,则越小。然而,由于各个生产者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劳动态度不同,生产同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不相同。如果说劳动时间是衡量价值量的尺度,是否意味着生产者的生产条件越差,技术越不熟练,生产者越懒惰,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时间因而越多,其商品价值量越大呢?当然不会是这样。因为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不能由个别生产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即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由生产该商品所必需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个别劳动时间只能决定商品的个别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的大小,即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所以,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上有许多商品生产者,他们生产同一种商品,各自耗费的劳动时间,即个别劳动时间是不同的。而商品则是一个“天生的平等派”,它不管个别生产者耗费的劳动时间多么不同,在市场上出卖时,同样的商品只能卖同样的价钱,即同样的商品,价值量相同。因此,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不是个别劳动时间,而是指生产这种商品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表明,生产单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反之,就越小。
4、有人认为,在信息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应当用知识价值论取代劳动价值论。试用所学原理对该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要点]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不重视脑力劳动,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指的就是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经济到来的时候他们提出:商品中所含的体力劳动的成分越来越少了,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再适用了,商品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由知识来计量。事实上,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忽略过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论述到:“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产何种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生产的,只不过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体力劳动居于主体地位的时代,因而《资本论》中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例来分析。而现在脑力劳动取代了体力劳动的主导地位,出现了“无人工厂”、“生产自动化”,体力劳动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忽略了。对于这种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有提及:“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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