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古代文献中男女两性房事养生原则的异同(2)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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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学科技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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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科学2011年1月第20卷第1期TheChineseJournalofHumanSexuality
January,2011
V01.20No.1
立在两性间“乐”的基础上,同时又指出了对于房事应有所节制和避讳,不可肆意妄行…。“乐而有节”这一原则对于男女两性房事养生均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具体来说,根据历代房中书的记载,“乐而有节”应包
括欲不可早、欲不可绝、欲不可纵、欲有所忌四个方面。
1.1欲不可早
欲不可早,是说房事生活不可过早,必须在一定的
年龄、一定的生理基础上方能进行。南北朝的褚澄在
《褚氏遗书》中提出应该晚婚,他说,男子16岁开始有
遗精,女子14岁开始有月经,但并不是说这时他们能结婚。应该等男子30岁、女子20岁“皆欲阴阳完实”
后才可以结婚。这说明我国古代很早就注意到男女婚
配的适龄问题。
如男女未成年即婚配而交合,将会损耗阴精,妨碍自身的生长发育,还会严重损伤健康,甚至使人短命天亡。如《褚氏遗书》中就有“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
则五体有小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的说法。元代
李鹏飞《三元延寿参赞书》专有一篇论述早欲之害:“男子破阳太早,则伤其精;女子破阴太早,则伤其血脉。”清代汪昂在《勿药元诊》中更是直接指出“交合太早,祈伤天元,乃天之由。”他认为过早性生活是会伤及元气,是使人短命夭折的重要原因。
男女未成年即婚配而交合,不但不利于自身的健康,而且影响到子嗣后代。南齐医家褚澄在《褚氏遗书》中曾记载建平孝王刘景肃地位显赫,专择年幼美貌的少女为妾但却一直无子,于是询问褚澄何故,褚澄认为,男女交合必须到女子20岁之后,因为这个年龄的女子“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而年龄太小的女子如果过早交合,会导致“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育而子脆不寿”。刘景肃听从了褚氏的劝告改娶健壮的成年女子之后果然得子。此段论述颇受后世医家的重视,明代张景岳在《景岳全书》中亦全文载录。可见我国古代医家对于早婚的害处有深刻而相似的见解。
1.2欲不可纵
房事生活适度对健康有益,但过度则有害。我国古代有很多有关纵欲之害的论述,节欲保精、清心寡欲的观点一直贯穿我国房事养生理论的始终,是我国房事养生的一个重要方面拉’。
先秦典籍《礼记 曲礼》即告诫人们:“情不可恣,欲不可纵”。节制房事、保养精气也是马王堆房中书的一个重要观点。《天下至道谈》第一节和《十问》中第五问的内容相同,回答了性器官与人体其他器官同时产生而功能最先衰萎的原因,其中主要原因是“暴事而无万方数据
独先死”。在我国中医理论奠基之作《内经》中对于纵欲的危害也有相当多的论述。《素问 上古天真论》曾
提出“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安作劳”,其中即包含节制房事。《素问 痿论》指出:“入房太甚,宗筋弛纵,发为
筋痿,及为白淫。”也说明纵欲对于人体的危害性。《素女经》云:“淫佚于女,自用不节,数交失度,竭其精气,用力强泻,精尽不出,百病并生。”张仲景也明确指出了“房
室勿令竭乏”的房事养生观。其后的历代医家对于纵欲过度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多有论述,如《抱朴子 内篇》
云:“若纵情恣欲,不能节宣,则伐人命。”孙思邈认为“恣意情欲,则命同朝霞也”。《三元参赞延寿书》认为:节欲
才能养精,养精才能全神。肆意淫乐,沉迷不起,贪图声色则恰如“破骨之斧锯”,“流浪于生死之海”,最终弄得
“目盲耳聋.肌肉消瘦,形同枯槁,命如朝露”。这些都说
明了纵欲过度对人体健康的巨大危害。
1.3欲不可绝
性的要求和满足,是人类的生理本能,规律而适度
的性生活有利于健康。《礼运 礼记》日:“饮食男女,人
之大欲存焉。”指出了性欲和饮食一样是人的基本生存需求。马王堆汉墓医书《合阴阳》中说,房室生活“能发闭通塞”,使“中府受输而盈”,也就是使全身气血通畅,五脏六腑均可受到补益。《素女经》认为男女交合就如同天地间阴阳开阖,具有保持人体阴阳平衡的重要作用,人应该效法天地阴阳互相接济,才能保持阴阳平衡。即“天地有开阖,阴阳有施化,人法阴阳随四时。今欲不交接,神气不宣布,阴阳闭隔,何以自补?”由此可见,正常适度的性生活是保持人体健康的重要方面。
人类如果没有性生活,就会影响健康,产生许多疾阳不交,反而会导致疾病,甚至还会损伤年寿。健全协1.4欲有所忌
欲有所忌是指男女在房事生活中应该回避和禁忌J。《素女经》病。这一点古代医家早有足够的认识,晋代医学家葛洪在《抱朴子内篇》中指出:“人不可以阴阳不交,坐致疾患。”梁代医药学家陶弘景亦在《养性延命录》中写道:“阴阳不交伤人。”唐代医学家孙思邈说得更加明确:“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以上这些论述都说 …… 此处隐藏:17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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