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时限管理考核办法(5)
时间:2025-04-21
时间:2025-04-21
和“通信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心局将对发生问题单位纳入方针目标考核,对责任单位领导纳入年度政绩考核。
2、对发生的时限管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纳入考核外,情节严重的还将按下列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因不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临时决定,不执行规章制度、生产操作规范或遇有特殊情况不向上级请示,擅自决定等原因造成的邮件逾限问题,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者及单位领导责任。
(2)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故意隐瞒、拖延,长期不发现问题或长期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发现等原因造成通信质量问题,将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3)忽视、放松时限管理,宣传教育不到位,弄虚作假,突破时限指标,连续发生同类影响时限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生产分局业务员和领导者责任。
(4)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通知,相关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未按照规定编制通信生产各类计划、指标或下发执行不及时,致使邮件处理时限不达标,或出现出现严重积压延误等违反全网纪律问题的,将追究管理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 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邮件时限管理工作,确保邮件传递时限对邮政长远发展的战略意义,认真学习集团公司、省公司下发《关于加强邮件全程时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邮件时限管理工作,将时限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结合经营部门和投递环节时限需求,正确处理好邮件时限与成本的关系、普邮业务与速递物流业务